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正式施行。12月26日,文化部召开全国文化系统学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视频会议。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出席会议并讲话。四川省文化厅作为发言单位之一,厅党组书记、厅长周思源在会上就四川省图书馆事业发展情况和四川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作发言。
杨志今指出,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文化法律制度、提高文化治理能力、保障和实现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国文化系统要以贯彻实施公共图书馆法为契机,迅速组织学习宣传、培训、普法宣传工作;要结合各地实际,推动制定公共图书馆地方性实施细则或政府规章;要把法律的贯彻落实与做好当前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相关改革任务落实。
周思源厅长说,2013年,我省出台了《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这是我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自《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取得了一定成效:落实了政府主体责任。2013年以来,我省新建县级图书馆46个,全省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达到203个。2013年—2016年,全省图书馆事业费共投入19.35亿元;强化公共图书馆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全省已有76家图书馆实行了延时服务,“悦读家”等活动广受好评,各地探索建立的馆外流动服务点、整合农家书屋资源、推广数字资源服务、自助借阅服务和新媒体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阅读体验,2017年市(州)级图书馆年书刊文献外借量比2013年增长208%,区县级图书馆外借量增长率达110%。;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事业建设,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
会后,周思源厅长及时组织参会人员对全省文化系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多形式学习宣传,将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精神为统领,加强《公共图书馆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制定学习宣传方案,通过专家解读、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各级公共文化阵地,扩大法律影响,让社会知晓、让群众受益。
二是全方位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图书馆法》,启动《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修正,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等相关任务落实,加强数字图书馆推广,实施全省公共图书馆效能提升行动。
三是常态化考核督察,建立基层文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重点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文化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公共文化机构效能发挥情况进行常态化考核评价,推进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迈入法治化轨道。
周思源厅长提出五点坚持:
一是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位原则和遵循;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
三是坚持需求导向,解决群众和社会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四是坚持量力而行,优先解决紧迫性的问题;
五是在坚持协调发展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地区将博物馆事业发展得更快更好。
文化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四川省文化馆相关负责人、成都市文广新局及文化馆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四川省文化厅